
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做实行政检察,做好公益诉讼,依法严厉整治社会“乱象”,维护潘集平安建设,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根本,结合检察工作实际,决定于2020年4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“治乱”专项活动。







在4月1日下午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得知,“治乱”专项活动的重点:一是对非法占用河道养鱼、乱搭乱建占道经营、群众乱收停车费、已完成搬迁拆迁户的宅基地上仍留有房屋的“乱占”等问题进行清理。二是打击肆意盗采河沙破坏淮河流域生态环境、私采滥挖等违法行为,继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态势,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非法采砂现象反弹,打击乱挖行为。

三是排查潘集区内煤矸石堆放情况和其他物料堆放情况,查处堆放煤矸石及其他物体等违法行为,引导和规范煤产品在生产、储存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,整治其他物料乱放现象,减少乱堆乱放行为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环境影响。

四是对在潘企业生产废水乱排、生产废弃物乱排、焚烧秸秆和道路扬尘等乱排乱烧现象进行整改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整改措施,改善乱排乱烧导致的水污染、大气污染等现象。

为确保“治乱”专项活动公开透明,扩大社会影响力,潘集区检察院安排检察人员对潘集区9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式考察调研,对存在的各种“乱象”进行全面摸排,并对相关行政主管单位进行走访与电话问询。经对调研结果梳理归纳后,研究制定活动方案,成立“治乱”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,由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盛吉洋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相关人员作为成员,统一开展专项活动。并将活动方案向潘集区主要领导及省市两级检察院进行汇报,得到一致肯定和支持。
通过此次“治乱”专项活动,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,在人大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,共同推进各行政主管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,助力潘集法治政府建设更上一层楼,促进潘集“五位一体”全面协调发展,为美好潘集建设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。